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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怎么申报年报

时间:2024.03.01 标签: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阅读:1046人
律师解析:
1、打开浏览器,在网页搜索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打开网页,点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后点击企业年报。
2、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登录成功后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
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无需申报“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4、选择填报的年份,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首先是基本信息的填录,根据提示进行填写。
5、按照页面流程填写,保存并下一步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浏览自己所填录的信息,再次确认自己所填信息的有无错误的地方。
6、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提交确认后,将会在公示系统中公示年报信息。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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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但不可以用与个人。股东不可以取出来归个人使用,但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如果取出来归个人使用,则可能构成抽逃出资、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郭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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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229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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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先到注册所在的工商局领取申请注册地址更改的表格,回来填妥后,交齐以下材料送审,工商局在收取材料的同时,给你几个工作日取批准更改的文件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郭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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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不可以用个人。一旦股东将注册资本缴纳到公司,注册资本就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股东不可以取出来归个人使用,但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

郭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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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分公司是否可以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分公司可作为行政处罚对象,但如作为主体,须持有营业执照或相关批准文件,确保其合法性。 然而,分公司无独立民事权利及行为能力,违法行为应由其母公司即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及后果。

    浏览量:806 2024-05-15
  • 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直接管辖,其所有业务活动均须遵循总公司指令。作为下属行政单位,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以自身资产对外担责。 此外,分公司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方可开展合法经营活动。在法律层面,分公司须严格遵循总公司的指导,确保其业务运作的合规性。 同时,分公司也需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必要的营业执照,以保障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浏览量:1338 2024-05-14
  • 监事有哪些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列席董事会会议,质询议题并提出建议;深入调查公司经营状况,发现异常;严格检查和监管公司财务状况;全面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并提出罢免建议。

    浏览量:1032 2024-05-12
  • 隐名股东认定股东资格有哪些规定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129 2022-06-15
  • 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940 2022-06-15
  • 股东分红的条件是什么

    彭彦林律师

    股东分红的基本条件:只要企业的收益大于支出,也就是盈利,股东便可以分红,这是基本条件。另外,还有一个是事先约定,有的企业为了发展需要或者对于股东回本诉求,也有约定了3年没有现金分红的情况。还有的企业,以股票增发的形式分红来替代现金分红。

    播放量:340 2022-06-09
郭倩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郭倩律师,天津南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电视台第一观察、新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精于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婚姻与继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与承办法官有效沟通,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尊重。同时,其对法律公平、正义地执着追求,也深深打动了办案人员和各方当事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为办案理念,深受当事人好评。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法律问题,请立即致电郭倩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和案件策略规划,以免错失您的维权时机。法律咨询热线18602290138,相信我们会成为您身边专业、贴心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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