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提前一个月说退房是违约吗

提前一个月说退房是违约吗

时间:2024.02.2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194人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提前一个月告知退房的情形,是否违约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的。合同上约定了不出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形,是不属于违约的,反之属于违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一般不算违约,但若未到租赁期,或双方约定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房东擅自锁车不合法。承租人交付房租超过缴纳期限,房东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

租房热水器自然损坏的一般由出租人负责,另有约定或承租人有过错的由承租人负责。首先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内设施是自然损坏的,......

交付房屋前订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注意出租方出租的合法性;承租房屋的定义和描述是否准确及房屋的交付状态;租金相关费用所包涵的内容及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如果租店面做生意不到合同期就退租可以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审查租赁合同是否允许提前退租,如符合条款,可提前退租。若合同允许转租或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可能性,承租方可转租房屋实现退租。 最后,承租方可承担违约责任以达成退租目的。

    浏览量:951 2024-05-14
  • 贵阳格子铺怎么维权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前往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或寻求和解。开发商的返租承诺可能受限,实际运营中的不可预测风险易引发纠纷,若无法履行承诺,则构成欺诈。若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房东有权扣除押金和违约金,并可解除合同追索违约责任。建议首先尝试协商解决,无果可考虑仲裁或诉讼。

    浏览量:1489 2024-05-14
  • 合同写着租房违约两倍房组是否合法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协议中约定双倍租金作为违约责任通常被视为合理,但如果此金额远超实际损失,要求减少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计算方式。违约金低于损失可申请增加,过高则可申请减少。延迟履行设定违约金后,违约方仍需继续履行义务。

    浏览量:1463 2024-05-14
  •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李骏律师

    租房并不是一定要交押金,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实践中,为保证房屋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最好能把押金条款纳入租房合同中。

    播放量:1182 2022-06-07
  • 租房押金纠纷怎么处理

    李骏律师

    租房押金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播放量:651 2022-06-07
  • 租房提前退租扣房租吗

    李骏律师

    出租的房屋,如果提前退租,是可以要求退还租金的,或者是扣除之前缴纳的保证金,一般依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播放量:789 2022-06-07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 房屋租金是孳息吗

    1737人阅读

    租金收益应视为孳息,特别是在房屋租赁中。孳息分为法定和天然两种,天然孳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而法定孳息则来自法律规定。当房东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租户时,所获取的租金即法定孳息。

  • 签了租房合同但附件写了很多额外费用

    1128人阅读

    签订租赁合同后,发现附件中有许多额外费用条款,若觉得费用不合规,可拒绝支付。租赁协议中会明确列出水电费及其他费用,若产权方提出超出协议范围的费用,租户有权拒绝。

  • 房租拖欠多久房东才可以起诉

    1049人阅读

    如果租户拖欠租金,房东通常可以在协商确定的日期后起诉。若无明确约定,对于短期租赁,应在租赁结束时支付;长期租赁则每年结束时应支付。当剩余租赁期不足一年时,也应在租赁结束时支付。如租约过期,房东可立即起诉。

  • 只有居住权的人能否将房屋出租

    1107人阅读

    一般来说,仅持有居住权的人无权将房屋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因此,除非居住合同中有明确的出租条款,否则居住权人不能出租房屋获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