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被拆迁的婚前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且选择的是房子补偿安置,配偶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子属于对方个......
拆迁补偿是否能分割、如何分割,首先应当区分拆迁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有商品房性质的,则要确定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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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具体可采取实物分割、价金分割和作价补偿等方式。实物分割要求保持财产原状和用途,按比例分配;价金分割则通过出售或拍卖共有物品,按价款分配;作价补偿则是一方获得财物,按价值给予另一方补偿。这些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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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向妻子转账的性质需视情况而定。若涉及共有财产,丈夫有权处置,不构成违法。但如丈夫擅自转移妻子个人财产,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甚至可能触犯盗窃罪。因此,丈夫在转账时应明确财产归属,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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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购房的法律属性需视情况而定。若婚前一方以个人资产购置并取得产权证书,通常视为个人财产。但如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且用于共同生活,则可能视为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通常也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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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离婚时的共有房产,首先要按约定分割。若无约定,则按房产证上的产权比例分配。房产证未注明比例时,双方应协商决定分配方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