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一般来说,合同变更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约定好的了合同变更的情形出现时;2、经过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可以变更合同;3、由于不......
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广东江盈律师事务所
陈建平,执业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200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并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5年起专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现为广东江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企业部负责人。 现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调解专家库专家、广州市律师协会代表、2020年度优选律师。 陈律师擅长民商事法律事务,精通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房产建筑、知识产权法等企业相关法律事务,以及家庭婚姻继承等法律,专注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 先后为广州及珠三角众多制造、房产、建筑工程、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践。同时,为众多的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劳动者及各阶层社会人士提供个人法律服务,受到企业和服务客户的高度认同。 陈律师从业十多年,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除此之外,陈律师还曾在政府部门及企业服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陈律师善于利用这一优势,将法律服务理论、经验和社会实践及国情民意紧密结合,巧妙筹划,妥善处理,为众多的当事人和企业排忧解难。 执业信条:受人之托,必忠人之事。陈律师始终秉承这一信念,时刻不忘当事人重托,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对当事人高度的理解、宽容和同理心,将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在此前提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在执业过程中,陈律师深深体会到:案件无大小,细节见真功。案件和委托事务再小,在当事人眼里都是大事,甚至是天大的事,律师应当发自内心地重视,认真、谨慎对待,全面掌握,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留下任何疑问,用心服务客户,以得到客户和当事人信任、满意和认可作为律师职业的最大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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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劳动力派遣或劳动雇佣关系中,如提供劳务一方导致第三人伤害,应由接受劳务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受雇方处理后,可向故意或重大过失方追偿。如提供劳务方受损,双方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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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当事人可向相对方主张赔偿,但合同中需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免责或减责条款。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解决此类问题应遵循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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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期间,如持有医生开具的证明,公司应批准其请假。员工疾病请假需依据病例材料判断,产假时长固定。提前申请假期,工作时间相应调整。虽法律保障孕妇权益,但未持证明擅自休病假,公司有权按规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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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不可退还。订金是预定款项,用于满足某项预定需求,不具备担保属性,通常可退还。两者在法律效力和退款问题上存在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