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司法文书专题 > 助理医师非法行医罪

助理医师非法行医罪

助理医师非法行医罪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2024-02-23 08:28:50 已帮助245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危害公共卫生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以及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等,这些过程当中很有可能会造成一些病菌的传播,对国家和当事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同时对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小编也为大家进行了介绍。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