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5、验资报告;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债务清偿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该复印件,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