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接管公司后,对公司的资产应享有极大的权利,为保证清算组的纯洁、公正和高效,它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足以对公司的资产、帐册进行审计、评估;
2、有足够的能力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包括应收债权的清收、债权债务的确认等;
3、有足够的自有资金保证在公司资产变现前垫付清算支出,并有能力赔偿因违法行为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和股东造成的经济损失;
4、能以中立的地位独立地开展清算工作,对于不管是来自大股东还是债权人,抑或是任何第三人的压力,其均应能抵抗压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完成清算任务。基于此,最好能建立一些专业性的清算公司,并规定清算公司应具备的资金限额、人员构成等。清算公司接受法院指定后,应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本公司派出的清算人员名单,为保证清算组不会作出有损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法院可要求股东会和债权人各推举一名代表参加清算组,通过参与清算,达到债权人和股东会议对清算工作的动态监督,实现清算目的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