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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法条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法条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其中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最大的经济犯罪活动之一,其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金融诈骗犯罪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2024-02-27 05:01:03 已帮助24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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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法条
所谓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此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冒充警察获取非法利益,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损于人民警察的形象与威信,应从重处罚。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罪法条统一就是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单列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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