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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鉴定都鉴定什么区别
欠条鉴定都鉴定什么区别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和欠条有哪些区别?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律图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2024-02-23 03:13:55
已帮助248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伤鉴定和保险鉴定什么区别
如果发生
工伤事故
,可以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至于保险鉴定没听说过,如果发生
交通事故
,可以进行
司法鉴定
,看构成交通事故几级
伤残
,如果机动车购买了保险,那么将由保险公司对伤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可到咨法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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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鉴定都鉴定什么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借条和欠条的区别诉讼时效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一般为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而欠条只是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解析: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一般为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而欠条只是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诉讼时效则是指若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即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都有什么区别
1、见习期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与用人单位招收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收上述毕业生后原则是那个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员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在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2、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高校毕业生新到用人单位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适用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你的身份是学生,而不是单位员工。在实习期间,你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收劳动法规的保护。4、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公司总部和分部上班都有什么区别
1.没有区别,分部多指公司方面业务的分支机构,但是其他机构均归为公司直属,都是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权利都会得到保障。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具体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是: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管制和拘役区别都是什么
1、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执行者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处所执行。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伤残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两者区别在于:1、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2、标准依据不同。劳动能力鉴定除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非工伤用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 18667-》,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3、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请教一下欠条和借条有哪些区别
(1)目的性不同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而借条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刚刚借出钱财这个“流动”的事实。(2)性质不同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欠款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3)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不同欠条出具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即2年内要向欠款人要求还款;而借条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主张还款时,诉讼时效(2年)才开始计算。(4)法律证明力不同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如果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的法律证明力小于借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起诉的,除了需要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辩,则持欠条一方还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都有什么区别
1、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一般民众对被追诉人有罪判断严重外化且侵害被追诉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或者对被追诉人的定罪量刑形成消极的舆论引导;2、在司法机关依法判决确定有罪与否以前,公权’力机关侵害被追诉人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或者对被追诉人形成有罪预断乃至作出有罪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除了刑讯逼供这样“看得见的形式”外,有罪推定往往隐藏在一些观念与制度的背后,并表现为一系列潜在的不易被察觉的规则或形式,它是一种唯心主义,是受传统观念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之前几年都是搁家里面交的医保,然后今年搁学校交的医保,有什么区别吗?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缴费年限、保障对象、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等方面。 1、保障对象不同职工医保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机关、企业、事业等等单位的职工;居民医保的保障对象是有城乡居民。 2、缴纳标准不同职工医保的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按月缴费;但是居民医保一般是一年缴费一次。 3、待遇标准不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为50到70,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为70到85。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法医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您好,针对您的法医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伤情进行鉴定,进而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伤残等级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一般是用于民事侵权案件中,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件中。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主张相应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刑法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有什么区别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是对具有自首情节的罪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第三款是规定虽然没有自首情节,但有实供述自己罪行情节的罪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区别在于第三款中只有“实供述自己罪行”情节的,没有规定可以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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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飞律师
2024-04-30 16:35:47
要履行还款义务的,不过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问题:贷款人没还款,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40:47
有点涉嫌诈骗了,可以尝试报警试试。
问题:就是朋友介绍一个算命先生,过年期间算命的费用我给了他,然后他要收取我另外的钱,说的是画幅的钱,是收了50,说算完命可以退的,然后一直跟我说他很忙,没有空,后面再给他发信息就不回了,最近这两天我找他让?
苏丽霞律师
2024-04-27 15:53:46
我们理解您可能面临的财务挑战。为了更好地协助您,我们需要了解您的逾期债务情况和您的还款能力。
问题:我父亲被他侄子骗去办贷款,现在逾期了还没有还钱,银行打电话才知道不是让我父亲去当担保人的而是去当借款人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4-27 14:08:2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10:59:07
肯定是合法的,如果是房产拍卖的话,一般是配偶先分一半,剩余部分会被执行分配
问题:夫妻一方的给别人担保生产的债务,法院现在强制拍卖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法院的行为合法吗?
刘阳律师
2024-04-26 17:40:45
你好!导致失信,限高等。
问题:租机无力还款会导致什么?
吕美亮律师
2024-04-26 07:24:16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由妻子一人承担还款责任
问题:妻子借钱,丈夫不知道,也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丈夫还要还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22:53
父母欠款为什么扣子女的钱,子女也是被告吗
问题:父母欠款200万,但父母的总欠款没有还完,身份证被封?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44:57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只有主合同解除了,才能解除。
问题:我老公帮朋友在银行贷款做担保,他朋友一直不还。我们怎么才能解除担保合同?
吕美亮律师
2024-04-25 18:03:12
您好需要确定您的担保形式,以及债务的履行期限,需要判断担保期限是否届满?
问题:去年给别人担保了十五天,现在甲方拿欠条找我,有用没有?
杜强吉律师
2024-04-27 14:08:2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在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26 07:24:16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由妻子一人承担还款责任
问题:妻子借钱,丈夫不知道,也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丈夫还要还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30 16:35:47
要履行还款义务的,不过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问题:贷款人没还款,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40:47
有点涉嫌诈骗了,可以尝试报警试试。
问题:就是朋友介绍一个算命先生,过年期间算命的费用我给了他,然后他要收取我另外的钱,说的是画幅的钱,是收了50,说算完命可以退的,然后一直跟我说他很忙,没有空,后面再给他发信息就不回了,最近这两天我找他让?
苏丽霞律师
2024-04-27 15:53:46
我们理解您可能面临的财务挑战。为了更好地协助您,我们需要了解您的逾期债务情况和您的还款能力。
问题:我父亲被他侄子骗去办贷款,现在逾期了还没有还钱,银行打电话才知道不是让我父亲去当担保人的而是去当借款人的?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10:59:07
肯定是合法的,如果是房产拍卖的话,一般是配偶先分一半,剩余部分会被执行分配
问题:夫妻一方的给别人担保生产的债务,法院现在强制拍卖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法院的行为合法吗?
刘阳律师
2024-04-26 17:40:45
你好!导致失信,限高等。
问题:租机无力还款会导致什么?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22:53
父母欠款为什么扣子女的钱,子女也是被告吗
问题:父母欠款200万,但父母的总欠款没有还完,身份证被封?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44:57
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只有主合同解除了,才能解除。
问题:我老公帮朋友在银行贷款做担保,他朋友一直不还。我们怎么才能解除担保合同?
吕美亮律师
2024-04-25 18:03:12
您好需要确定您的担保形式,以及债务的履行期限,需要判断担保期限是否届满?
问题:去年给别人担保了十五天,现在甲方拿欠条找我,有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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