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连续缴存
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4)首次
购房的,
商品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二手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拔的,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统一为60%且利率上浮10%;购买
经济适用房首付款为20%;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
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做阶段性担保; (7)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上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8)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