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败诉案件中,若当事人有履行判决之能力却故意不予履行,并且此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将面临如下严厉惩罚:
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相应数额的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者,则需接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处罚。
此外,如果这是一起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那么相关单位将会受到罚款的制裁,同时对于那些对单位决策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