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告的初衷是针对被告个人提起的起诉,在审理的过程中事情发生了一些变化,当原告提出追加被告时(被告的儿子和亲戚),法庭的法官以法庭以进入辩论阶段为由,驳回了原告追加被告的请求。请教驳回是否合法?再有,上诉时可否追加被告?多谢!!! 本人曾被法官哄骗过撤诉,所以不再相信法官了!原因是被告没到庭,本应欠缺席审判,但是法官以原告
证据不足为由动员撤诉,原告申请法院协助到公安局调取证据作为补充是,法官说应在
立案时提出,现以开庭就不在受理申请,劝原告先撤诉,补写申请后重新在立案。事实是就应在开庭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