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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的时间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的时间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7 12:14:41 已帮助42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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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能否追加当事人,谁知道啊,谢谢
由于原告的初衷是针对被告个人提起的起诉,在审理的过程中事情发生了一些变化,当原告提出追加被告时(被告的儿子和亲戚),法庭的法官以法庭以进入辩论阶段为由,驳回了原告追加被告的请求。请教驳回是否合法?再有,上诉时可否追加被告?多谢!!! 本人曾被法官哄骗过撤诉,所以不再相信法官了!原因是被告没到庭,本应欠缺席审判,但是法官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动员撤诉,原告申请法院协助到公安局调取证据作为补充是,法官说应在立案时提出,现以开庭就不在受理申请,劝原告先撤诉,补写申请后重新在立案。事实是就应在开庭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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