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属于
经济犯罪缓刑期间又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先收监,再对新罪审判、量刑;将彻底丧失缓刑的机会。我国
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
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