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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驳回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驳回回避申请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1 09:49:13 已帮助44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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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法官独任审判员能否当庭作出驳回回避的裁决
能。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是否回避决定作出之前,应当暂缉海光剿叱济癸汐含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的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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