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人身侵权专题 > 老师侵犯学生隐私权

老师侵犯学生隐私权

老师侵犯学生隐私权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28 10:10:37 已帮助290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侵犯学生个人利益以及侵犯隐私权
没有所谓3个月不还触犯法律一说,老师虽然没收学生手机,是认为学生玩手机耽误学业,但是也应当以正确的方法处置,应当与家长进行交涉,并将手机交还给家长。并要求家长与老师一同督促孩子的学习。而非占有学生手机拒不归还。如果经家长讨要,仍然拒不归还,老师则涉嫌侵占他人财产。如果手机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经家长讨要,老师仍然拒不归还,老师则实现触犯刑法270条的侵占罪。手机的所有权人可以依法发起刑事自诉。如果手机的价值未超过5000元,经家长讨要,老师拒不归还,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手机的所有权人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当然,以上方法都是属于下下策略,毕竟对方为孩子的老师,闹的太僵肯定也会产生很多负面影响。但是,老师无论任何原因无权殴打学生,学生即便学习不好,调皮捣蛋其人身权利也受法律保护。老师打学生的行为,不但会受到道德谴责,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学生报警,在伤情未达到轻伤的情形下,警方会追究老师的行政责任达到轻伤老师会被依法提起刑事诉讼,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的建议,此种情形,还是应当由家长出面交涉讨要手机为好,对于老师打学生的行为,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报警,要求学校处罚老师为最佳。毕竟孩子以后可能还要在该校继续上学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