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临建转让合同

临建转让合同

临建转让合同
律图网小编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转让给乙
2024-02-26 04:58:06 已帮助227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热门城市:多伦县律师 通榆县律师 大洼县律师 集宁区律师 敦化市律师 拜泉县律师 卓资县律师 珲春市律师 河源律师


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说过支票转让,也听说过合同转让,可合同转让到底转让什么呢?合同的转让效力有没有呢?毕竟合同涉及到当事人的权益,不能马虎对待,律师365将会在下文中针对合同的转让效力作出详细解释,有需要的朋友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合同转让概念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也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的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使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发生变动。


需要指出,在债法理论中,不仅仅是合同债权债务可以被转让,事实上其他债权债务也可以被移转,所以债法上有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和债务的概括转移之说。但在合同法体系上,合同的转让仅指合同债权的让与、合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三个方面。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改变。根据转让内容的不同,合同转让包括了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类型。合同转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合同转让的类型不同,其转让的条件、程序和效力也不尽相同。


二、合同的转让效力


在我国民法上,债权让与系事实行为,为债权让与合同生效的结果,它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表现。因此,让与人需要拥有有效的债权,具有处分该债权的权限,如将之说成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就比较准确。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根据《合同法》第79条之规定及其解释,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无效的债权让与给他人,或者以消灭的债权让与给他人,都将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合同无效,让与人对受让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负赔偿之责。


有效的债权,应该从宽解释,只要是该债权真实存在且并未消灭,都应认定为有效。至于其能否实现,债权人不负有物的瑕疵的担保之责,因为债权人并不享有处分债务人之物的权利,他只负权利瑕疵的担保之责,只要债权是真实的,就应允许其转让。


2、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由于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减少乃至消除财产流转的障碍,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绝大多数合同债权能够被转让。


但问题总是有另外一面的,因为债权毕竟是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人身信赖色彩,为了尊重这样的社会关系,《合同法》第79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一般有一定的规律性,本文不在此赘述。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应作符合当事人合意的解释,但是我国合同法对于禁止让与的约定具有何种法效未作明文规定。


由此可知,合同的转让效力是有的,但是在转让合同的过程中要明白具体转让的是什么,是转让合同的权利还是义务,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因此如果大家有遇到转让合同的情况一定要仔细查看清楚,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但是假如您遇到麻烦了也不要着急,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向他说明您的情况以便律师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宿迁律师




延伸阅读:


合同转让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转让协议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