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婚姻家庭法规专题
>
离婚和无效婚姻区别
离婚和无效婚姻区别
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单独的家庭,所以婚姻不仅需要婚姻家庭里的每一个人去用心经营,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规中的条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2024-03-01 20:46:13
已帮助310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
1、
离婚
是指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2、
离婚的原因
一般发生于结过婚之后;
婚姻无效
的原因则存在于结过婚之时。3、离婚于确定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溯及力;婚姻的无效为自始无效,具有溯及力。?4、离婚之诉仅限于当事人提出,而婚姻无效之诉则不受此限制。5、?离婚决定可依当事人协议达成,而婚姻无效则仅限于法院判决。?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离婚和无效婚姻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借条和欠条的区别诉讼时效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一般为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而欠条只是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解析: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一般为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而欠条只是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诉讼时效则是指若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即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通常来说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在于:1.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2.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3.从免责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只是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加害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一方患病属于无效婚姻,指什么病
一、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没有包括一方有疾病,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二、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哪些情形可以构成无效的婚姻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3、不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无效吗
1、不是无效婚姻,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不在婚姻无效的范围内,是可撤销婚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撤销的婚姻同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有关无效婚姻彩礼的认定
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民法典未作出明文规定。对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的区别:1、性质不同。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无效婚姻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2、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有关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行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婚姻无效财产要怎么办
婚姻无效的,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只能按共有财产处理,即共有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能够达成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标无效多久内别人可注册,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商标无效多久内别人可注册?商标无效后,还有一年的保护期,即这一年内只有这家公司注册该商标才能成功,其他的都不能通过。故一般商标过期后,有一年半的时间是受到保护的,其他人注册是不能通过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二、商标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4、诉前停止侵权与保全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条规定,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三、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是什么?1、首先我们需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如果是企业我们需确认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的我们需确认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2、在商标转让交易前,买家一定要对商标注册原件进行真实性的核实,最好到商标局查询一下该商标的相关情况,如查看该商标之前是否已经被转让,商标是否在有效期等资料。同时还要注意转让证明等相关的手续是否齐全。因为只有注册原件,是无法说明能否进行商标转让等任何问题的。3、还有特别要注意一点的是,对于一些宣称和知名商标近似的“擦边球”商标,买方购买时最好要慎重,因为“擦边球”商标属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而这类商标一旦被知名企业提出异议,就很可能面临被撤消的风险。另外,要进行商标转让应到正规且信誉好的商标注册机构办理,这样既节省了时间,又避免了风险。4、确认商标的状态和商标所处的注册阶段。有些商标是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期间等,会严重影响商标受让后的价值评估。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不建议买方购买这样的商标,这样的商标不一定能够成功转让到买方名下或者转过去也处于权利不稳定状态。但是,如果买方看中了该商标,商标代理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建议,价格也会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建议。5、商标转让过程较长而且需要注意很多细节,稍不注意就会出现问题,购买商标的企业或个人都是依靠合适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商标来创牌并获得经济效益,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企业之前所做的准备就会前功尽弃,上专业网站的买家不仅可以选择合适的商标得到专业优质的服务,还能确保商标转让手续顺利完成。综上所述,商标有效期满之后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续展手续的办理的,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办理的还会享有一定的宽展期,一般在过期后的一年半后如果还没续展的他人是可以进行注册的,一般注册成功商标有效期限是十年。商标无效多久内别人可注册?延伸法律知识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那么,什么是商标专用权呢?商标专用权如何取得呢?请阅读下文了解。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排他性的独占权,即法律赋予商标注册人拥有在核定的商品上垄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并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且不论该使用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1)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以下方面:①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②禁止权:对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即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就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商标侵权行为”。而且不论该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③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定的类别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即只有商标注册人才能将其注册商标用于核定的商品上,如用于核定商品的包装、广告、商品目录、说明书、发货单等,并且这种使用不会担心任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风险,即使其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标近似,也不构成商标侵权,更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他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并且是在《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类别的商品上使用;④处置权;由于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私权,并具有财产权性质,所以商标注册人有处置权。并由处置权衍生出“许可使用权”、“转让权”、“投资权”、“质押权”等。⑤许可使用权利;商标注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⑥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⑦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⑧设立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⑨收益权;由于注册商标具有财产权的性质,所以注册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许可使用”、“转让”、“投资”等获得收益;另外,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因而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2)如何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前面已讲到,《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经国家商标局依法定程序核准注册取得。即只有获得《商标注册证》后,才表明注册人所申请的商标核定商品上享有专用权。也就是说,商标专用权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依法定程序注册取得,其保护依据是建立避免混淆的基础上,即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以两商标是否产生混淆作为评价的标准。应当说保护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避免商标混淆是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以上是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整理的关于商标专用权的相关法律常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如果你对商标专用权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浏览本网站的其他相关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4)法律责任不同。(5)期限限制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无效和是否成立的区别
一、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无效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要求的、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它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不成立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本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两者强调的内容不一样,不成立合同强调的是程序内容不合法,无效合同强调的是实体内容不合法。二、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尽管当事人未形成法律律关系,但不等于相互之间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因为此时当事人开始着手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活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协商时,必须尽到善意、互相协助、及时通知等义务,必须依交易惯例办事,这些义务在理论上称为附随义务或称先合同义务的义务。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只不过无效合同是国家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已。此外,当事人的缔约关系已消灭,因为此时合同已成立,当事人在缔约阶段的权利义务已完成。三、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从不成立合同的概念可以推断出不成立合同形成的原因有三种:(一)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具备。(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合同的形式不合法。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有:一是合同主体不合格,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三是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其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违反公共秩序或社会公共利益。四、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尽管不成立合同与无效合同都是在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发生,但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却截然不同。合同不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法律律关系,彼此互相不受合同条款约束。很显然,不成立合同可能会引起几种法律后果:一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二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合同无效标志着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经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必须停止履行,不允许当事人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并引起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无效婚姻按份分割财产好吗
如果婚姻被判决无效,双方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的除外。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应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婚姻家庭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离婚了户口没有迁出来,影响贷款买房吗
#婚姻家庭
1100次阅读
身份证和驾照一起丢了怎么办
#婚姻家庭
1405次阅读
夫妻一方单独迁移户口需要离婚吗
#婚姻家庭
1136次阅读
籍贯和户口不一致时算哪里人
#婚姻家庭
1085次阅读
离婚孩子户口怎么迁入女方
#婚姻家庭
1261次阅读
妈妈和女儿户口在老人户口上能一起迁出来么
#婚姻家庭
1139次阅读
关于
离婚和无效婚姻区别
精选专题信息
因抚养费向法院起诉谁是原告
2024.05.01
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法律有哪些规定
2024.05.01
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答应该怎么办
2024.05.01
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2024.05.01
被起诉离婚孩子怎么判
2024.05.01
协议离婚程序具体都有哪些
2024.05.01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2024.05.01
家庭财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2024.05.01
没有结婚前签的协议是不是有效
2024.05.01
我和老公协议离婚,但是他反悔,我该怎么办
2024.05.01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子女多少岁
2024.05.01
自书遗嘱什么样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2024.05.01
请问一下离婚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
2024.05.01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了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4.05.01
女方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2024.05.01
有抑郁症的人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2024.05.01
热门推荐
热门婚姻家庭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结婚律师
离婚律师
财产分割律师
子女抚养律师
家事纠纷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
收养赡养律师
家庭暴力律师
彩礼律师
同居律师
婚前调查律师
婚姻家庭法规律师
婚姻家庭案例律师
2024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军嫂可以离婚吗现在
女人可以起诉离婚吗
配偶判刑可以离婚吗
重婚罪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做亲子鉴定收费多少
办理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被家暴了找妇联有用吗
【婚姻家庭】分居协议
离婚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样本
再婚家庭离婚两方都有病协议
离婚起诉书(家庭暴力情形
家庭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通用版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范本新
涉嫌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协议书模板
军婚可以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净身出户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诉讼离婚程序
离婚诉讼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离婚律师费
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案件管辖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费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抚养费标准
社会抚养费
抚养权变更
赡养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费
死亡证明
土葬
火化
丧葬费
事业单位丧葬费
离休干部丧葬费
退休人员丧葬费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钱威律师
2024-05-01 17:36:4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离婚后,孩子爸爸拒绝抚养孩子,遗弃孩子?
杜强吉律师
2024-05-01 13:00:2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快要结婚了,并且已经订婚,但是我发现了她已经有对象了,有一个女的她和我处对象,在和我相处期间,她用了很多的借口从我这儿骗了很多钱,让我给她转账一个月给她转了六七万?
钱威律师
2024-05-01 10:32:05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9个半月孩子抚养权?
钱威律师
2024-05-01 05:45:5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郭海滨律师
2024-04-30 17:54:19
如果你妹妹已经明确放弃继承权了,则过户行为合法,她再闹事也没有用
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好,闹得很过分,我妹又后悔了,我母亲把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了,我妹放弃继承权后,包律师您好?
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没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没孩子,没领证,给了十万彩礼,需要全部返还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8:25
您好!可以处理离婚纠纷
问题:段律师我离婚,你在沛县哪?
钱威律师
2024-05-01 17:36:4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离婚后,孩子爸爸拒绝抚养孩子,遗弃孩子?
钱威律师
2024-05-01 10:32:05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9个半月孩子抚养权?
杜强吉律师
2024-05-01 13:00:2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快要结婚了,并且已经订婚,但是我发现了她已经有对象了,有一个女的她和我处对象,在和我相处期间,她用了很多的借口从我这儿骗了很多钱,让我给她转账一个月给她转了六七万?
郭海滨律师
2024-04-29 20:29:25
您好!可以代理离婚纠纷
问题:过不了了要离婚分财产?
钱威律师
2024-05-01 05:45:5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郭海滨律师
2024-04-30 17:54:19
如果你妹妹已经明确放弃继承权了,则过户行为合法,她再闹事也没有用
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好,闹得很过分,我妹又后悔了,我母亲把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了,我妹放弃继承权后,包律师您好?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24:36
不可能全部返还的,想你这种情况,一毛不还都有可能的
问题:两人谈三年多,共同生活三年多,没领结婚证,没有孩子,对方给了十万彩礼,这种情况需要全部返还吗?
钱威律师
2024-04-29 12:38: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有身份证号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钱威律师
2024-04-30 10:09:2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沟通了解
问题:没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没孩子,没领证,给了十万彩礼,需要全部返还吗?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如何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和买卖婚姻?.
下载
2
如何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和买卖婚姻?
下载
3
如何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和买卖婚姻?
下载
4
写申请婚姻无效婚姻
下载
5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区分
下载
6
《婚姻法》中对无效婚姻的解释
下载
7
无效婚姻起诉书
下载
8
无效婚姻起诉书
下载
9
无效婚姻起诉书
下载
10
无效婚姻起诉书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抗税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侮辱国旗、国徽罪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走私废物罪
催收非法债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