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女方。陪嫁物品属于
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
彩礼的范围。
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
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