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专用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是指那些个人使用的衣服、眼镜、假牙、剃须刀、鞋子、帽子等个人专用物品,这些物品是不需要进行分配的。但那些金银首饰,因为金额比较大,就不属于生活用品,而是一种投资品或说奢侈品,是需要进行分配的。
2、男方身体受到损害补偿的各种费用
农村的男性朋友因为多从事一些体力劳动,甚至有些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因而获得一定的补偿款,这笔补偿款就不列在离婚后双方分配的财产范围内。它就属于男方专属的财产。
3、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车辆
在婚前购置的物品,就属于购置方,男方在婚前全款购置的小车,那这辆车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分配不到这部分财产。但如果男方在婚后还曾经还过车款,那又另当别论了。另外有两种情况,一是男方的父母给男方全款购置的车辆,还有就是购买车辆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这两种情况下,女方也分配不到相应的财产。
4、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
这个房屋是指男方本人或男方父母在婚前全款购买下来的房子,就属于男方的全权房产,而在离婚时,女方是无权得到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