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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契税
吉林省契税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2-20 21: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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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契税
张滢钰
问题:农民种的小荒地国家标准收费是多少是吉林省舒兰市,谢谢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交通违章处理费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交通违章当事人怎么处理
1、可以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交通违章,也可以在网上办理。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3、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4、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企业的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的工资和普通的职工有区别吗
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在你上班的时候,从工资里面已经体现出来了,高级职称的岗位要比中级职称的岗位工资多,所以,在缴纳个人养老金以及单位给你缴纳养老金的时候,都比中级职称的多,退休的时候,当然也要比中级职称的多,所以,根据现行的规定,在计算退休费的时候,不再考虑职称,只是按照缴费的多少,工龄的长短来计算,从计算办法上,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没有不相同的地方,都是一样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白山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九级工伤待遇主要有: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吉林省的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城镇户口但住在农村死亡赔偿金按哪个标准计算求专业人事告知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生活满1年的,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人身交通事故相差近3倍,根律师认为,原则上一般认为以户籍来进行区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根据最高院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也应当可以认定上述农村户籍的居民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规定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解释》第29条规定,但并没有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您好,已连续居住,农村户籍的,按二十年计算……”可以看出这里区分了两种标准,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这里的满1年依据也是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但这个普遍适用的标,对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同时:某高级人民公布的《关于人身交通事故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律师提醒,这个长期定居的“长期”目前没有一个数字化的法律定义,各地的做法有所不同。举例来说:“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们知道买房子还要缴税,可是现在听说税收有了新的调整,比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动,和对方谈的时候他们也不清楚该怎么缴税,辽宁省房屋买卖契税规定有哪些?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一个亲戚在吉林工作呢,只是现在由于他自己怀孕之后马上申请产假了,但是以前没有接触过不是很了解,一般吉林省2019产假新规定都有哪些的啊?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一个朋友在吉林那边上班呢,但是最近因为工作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转弯处的情况,就给发生车祸了,正在处理误工费呢,那个吉林省车祸人伤误工费标准怎样的?
车祸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车祸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吉林车祸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吉林车祸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省对失独家庭有补贴吗?
关于2018年失独家庭补贴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失独家庭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某省财政厅、省卫计委日前共同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准备年底和老婆晚婚,计划出去旅行,不知道婚假是几天的,请问一下2017年吉林省婚假是多少天的呢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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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21:1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额外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问题:合同中有20%的违约金一说,现在不想买了,定金也已经交到房主那里,定了房子,我这里通过二手房中介?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21:04:41
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问题:买了二套房后悔了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09:41:43
你要去研究一下法拍的规则。
问题:说被执行人有优先权,现在房子不卖了,说被执行人补齐了执行款,法院又不卖了,交了定金,拍了法院的房子?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10:16:41
有抵押的情况怎么会办理过户呢?
问题:我买二手房卖家拿房子抵押贷款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我名下了我会有影响吗?
王淳律师
2024-04-26 14:21:45
一般情况下,办证时,写两个人名字
问题:姐妹俩人贷款买房,怎么确定房子为共同持有?
王刚律师
2024-04-25 16:30:56
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问题:姐姐有贷款的房子可不可以转按揭给弟弟?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2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离婚前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房产证?
彭云晶律师
2024-04-24 14:44:19
你好,目前延期告知原因了吗
问题:房子延期,一直未有准确时间?
司天双律师
2024-04-24 09:05:1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婚姻纠纷不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3 11:34:19
如果是在本房内居住就可以。
问题:商品房的户主姓名是儿子的,父亲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30 16:21:1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不额外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问题:合同中有20%的违约金一说,现在不想买了,定金也已经交到房主那里,定了房子,我这里通过二手房中介?
王刚律师
2024-04-25 16:30:56
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问题:姐姐有贷款的房子可不可以转按揭给弟弟?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24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离婚前买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房产证?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21:04:41
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问题:买了二套房后悔了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09:41:43
你要去研究一下法拍的规则。
问题:说被执行人有优先权,现在房子不卖了,说被执行人补齐了执行款,法院又不卖了,交了定金,拍了法院的房子?
王淳律师
2024-04-26 14:21:45
一般情况下,办证时,写两个人名字
问题:姐妹俩人贷款买房,怎么确定房子为共同持有?
司天双律师
2024-04-24 09:05:18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婚姻纠纷不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任伟宁律师
2024-04-23 11:34:19
如果是在本房内居住就可以。
问题:商品房的户主姓名是儿子的,父亲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吗?
任伟宁律师
2024-04-28 10:16:41
有抵押的情况怎么会办理过户呢?
问题:我买二手房卖家拿房子抵押贷款了如果房子已经过户我名下了我会有影响吗?
彭云晶律师
2024-04-24 14:44:19
你好,目前延期告知原因了吗
问题:房子延期,一直未有准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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