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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后债务债权

交接后债务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1 02:30:01 已帮助17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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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

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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