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继承法关于胎儿的权益保护

继承法关于胎儿的权益保护

继承法关于胎儿的权益保护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0 02:56:37 已帮助189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法总则对胎儿权益的保护有哪些

1、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


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是其享有一切民事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在传统民法理念中,总是把胎儿与出生后的自然人割裂开来,认为只有当胎儿脱离母体而且必须是活体时才能享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我们看到传统观点己经不能很好的解决保护胎儿权益的实际问题,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法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当随着时代发展潮流的变化而变化。[4]在面对日益增多的立法与实践的冲突中,法律应当与时俱进,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在这次《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涉及胎儿利益的保护时,视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是很大的进步,并不是说胎儿必须出生时是活体才能受到保护,胎儿出生是活体不是其能够得到保护的前提条件,而是承认即使胎儿尚未出生,就可视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可以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明确对胎儿的保护范围及其行使办法


我国对于胎儿权益的保护问题,在立法上尚没有全面完整的规定,只是在一些零散的条文中体现了对胎儿权益保护的可能,如《继承法》中遗产份额对胎儿的保留制度。因此,需加强立法上对胎儿权益范围的完善,建构完善的立法保护体系。


(1)对胎儿继承权、受遗赠权的保护。胎儿应当享有一定的财产权利,因其尚在母体中,无法诉求自己的权利,当其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就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其权利,由监护人代其参加诉讼,以保障胎儿的合法财产。[5]此外, 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胎儿的财产,以善良管理人的身份对胎儿应有的财产予以合理保管,不得随意进行处分,在胎儿出生后应当予以转交。


(2)对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保护。当胎儿在母体孕育的过程中遭受损害时,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胎儿在脱离母体之后才能确定其损害后果的,若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二是发现损害时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提起诉讼。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可以参照侵权法中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3)是胎儿在遭受损害时尚未出生,但己经可以确定会对胎儿造成损害时,为了丧失索赔的时机,胎儿在出生前即可视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此时可由其父母代其及时行使诉权。


(4)是胎儿出生后即未存活,那么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之前外界的加害行为就视为对其母体的侵害。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