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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迁 不愿意去有补偿金

公司要搬迁 不愿意去有补偿金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2-27 06:19:47 已帮助22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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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合并后的公司怎么办
1、首先要明确合同问题,有合同按合同走,要是真的这样裁员的话,没有什么说不过去的。 就算是人家裁员的话都没有什么可说的。但应按照程序走。 经济性裁员符合法律规定,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客观变化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公司合并如果导致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的话,则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重大事项的变更,需要劳动者同意,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并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换句话说,劳动者此时有权选择继续留在新的用人单位还是拿钱走人,单位不能为了节省补偿费用而强迫劳动者转调。 3、公司既没有提前通知,有没有裁员决定,协商不成时应认定为公司裁员,需要支付相信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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