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装修合同时比较容易忽视的有哪几点 1、工期商定 2、付款方式:通常的装修合同,商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花费,如果装修的后期发生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通常合同上商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事项交互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壁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事项:装修经过中,很容易有增减事项,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花费的。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事项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花费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花费,都应该是在该事项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无签字认可的,您一概能够不支付相应的花费。 4、保修条款 5、水电花费:装修经过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通常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花费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6、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能够要求返工。 7、工程完工后分别的事项有分别的保修期,业主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协议,保留原资料或扣留部分
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
保证金。 8、预算事项变换时,两方应该再次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