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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克扣未成年工资

恶意克扣未成年工资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3-03 23:22:31 已帮助37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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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未成年工资
童工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存在的,也就没有相关法律来保护所谓的“童工工资”,但是,当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肯定是需要法律来保护的,这时就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寻求救济。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用人单位使用未成年人工作获得不当利益,给未成年人或多或少会有所损害,应当给未成年人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童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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