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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劳务合同
北京建筑劳务合同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3-02 21:06:15
已帮助1628人
精选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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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土建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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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劳务合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久(建筑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你好建筑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本案约定的支付期限为三期,应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所以本案诉讼时效期应从 “结构验收后60日”后起算。本案的诉讼时效应从发包方违约时起算,发包方违约之时应是“结构验收后60日”后的第二天,诉讼时效应从此时起算,以此推定,本案已过诉讼时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如何诉讼(请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因此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只能通过去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鸡西建筑工程法律服务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按计件方式收费的标准:1、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3000元/件;(2)起诉阶段:5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元/件;(4)办理自诉案件:5000元/件。因案件时间、地域跨度大、集团犯罪或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3倍。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6000元/件。3、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进计算收取: 标的额 收费费率(1)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5.5%;(2)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 5%;(3)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 4.5%;(4)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 3.5%;(5)1000001元—2000000元的部分 3%;(6)2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2%;(7)5000001元以上1%;4、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3000—1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按照标的额收费。(二)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三)风险代理: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即律师事务所只收取基本办案费用,代理胜诉后委托方按约定标的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代理费。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在标的额的30%的范围内协商收取。(四)代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王瀚仑
问题:请问一个人挂靠央企资质中标,之后又挂靠本地一建筑企业转包过来,之后又以央企名字成立项目部开展业务,我最后实际施工人该起诉谁?谢谢!
您好,把这两家公司一同起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注册建筑劳务公司?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注册建筑劳务公司与注册其他公司一样,应当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获得其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因此注册建筑劳务公司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的人员还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工伤的赔偿由劳务公司还是劳务公司?
【法律意见】 工伤保险期间交通费可以找企业报销。 工伤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可以申请赔偿。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都可以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第4款的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30条第4款规定: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在北京的一个税务局工作,今年公司要变更法人,北京税务局法人变更吗?有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呢?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起 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发布了营改增的政策,对于劳务分包缴税的情况不太熟悉,请问建筑营改增劳务分包实行差额缴税么?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1)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2)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0 赞1条回答 会计网 知道合伙人学会计 有方法 2017-09-07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于一般计税方式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如果选择一般计税方式,甲方取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如果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不可以抵扣。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总承包方,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一、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及其税务处理1、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其中第一类又分为两种:(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第二类只有一种差额申报增值税,即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申报增值税。2、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3、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税务处理(1)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缴增值税的处理。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差额预缴增值税。第一,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第二,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第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第四,建筑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2)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零申报增值税的处理。由于只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行为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申报增值税的情况。而且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发生分包情况下,在工程所地国税局已经按照3%的税率差额预交增值税,回公司注册地也是按照3%税率差额申报增值税,基于规避重复征税的考虑,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只能差额零申报增值税。二、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1、会计核算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1)二级科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2)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月末企业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2)《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但应注意:合同成本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即总包应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以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这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相吻合。2、税务处理依据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总包扣除分包差额计税,即按照(总包额-分包额) ÷(1+3%) ×3%.在工程施工所在地进行预缴增值税和在建筑企业注册所在地零申报增值税。 以上是建筑营改增劳务分包实行差额缴税么?问题解答。
姜磊
问题:我单位要我弄一份建筑业劳务用工合同,希望你们帮帮忙,。提供给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通讯地址: 邮编:乙方: 性别: 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二、工作内容和要求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四、工资保险待遇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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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雅平律师
2024-06-07 14:03:56
大致的一个事情经过情况请咨询z8884123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公司没有发送书面文件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王刚律师
2024-06-07 10:03:27
10个月可以要求1个月的赔偿。如果是违法辞退,还可以要求1个月的赔偿。
问题:突然被工厂辞退工作10个月了能陪我多少钱?
于雅平律师
2024-06-06 16:50:54
具体什么请款?本次咨询添z8884123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我们店是加盟店,因为不挣钱店要关闭了,我们员工可以拿到补偿么?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4:0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个人咨询对方全责陪赏?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6 09:39:27
你好,具体是设么情形,可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问题: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6-06 09:11:40
建议直接起诉,不然会一直拖着你
问题:以谈对象的名义来骗钱,总是说今天借了明天还,发工资了就还,但是一直没有还?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1:38:39
你好,电联了解具体情况
问题:没签劳务合同离职的时候不给提成还扣留15天工资算违法吗?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0:39:40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能具体说一下情况嘛?
问题:扣了工资的一半,公司违法了嘛?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1:49:11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问题:装修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06:29:54
你好,可以讲一下具体情况,详细方便分析
问题:公司有意辞退?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1:49:11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问题:装修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6-06 09:11:40
建议直接起诉,不然会一直拖着你
问题:以谈对象的名义来骗钱,总是说今天借了明天还,发工资了就还,但是一直没有还?
王刚律师
2024-06-07 10:03:27
10个月可以要求1个月的赔偿。如果是违法辞退,还可以要求1个月的赔偿。
问题:突然被工厂辞退工作10个月了能陪我多少钱?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4:0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个人咨询对方全责陪赏?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6 09:39:27
你好,具体是设么情形,可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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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雅平律师
2024-06-07 14: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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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雅平律师
2024-06-06 16:50:54
具体什么请款?本次咨询添z8884123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我们店是加盟店,因为不挣钱店要关闭了,我们员工可以拿到补偿么?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1:38:39
你好,电联了解具体情况
问题:没签劳务合同离职的时候不给提成还扣留15天工资算违法吗?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0:39:40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能具体说一下情况嘛?
问题:扣了工资的一半,公司违法了嘛?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06:29:54
你好,可以讲一下具体情况,详细方便分析
问题:公司有意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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