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8年起实施的《企业职工带薪
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
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假设月薪3000元,工作三年可休
年假5天,未休年假应得到的补偿是2069元(3000÷21.75)×300%×5=2068.96元)。以上是有关于美国带薪休假天数的相关问题,了解国内带薪休假天数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