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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传唤时间

刑事拘留传唤时间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5-21 14:50:15 已帮助24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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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传唤时间
1、关于传唤拘传时间的规定是,其持续总时长不应超过十二个小时;
然而,若涉及到案件性质特别严重、情况相当复杂且需要采取拘留或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时,传唤与拘传的持续时间则可延长至二十四个小时。
2、在执行传唤及拘传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使用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来变相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同时,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我们应确保他们享有充足的饮食以及必要的休息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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