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人身权益所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其衡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考察侵权行为人在行为中的主观过错程度;
其次,关注侵权行为实施的方式、场合以及与受害者之间互动的具体情况;
再者,根据侵权行为所带来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
然后,需要考虑到侵权行为人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状况;
此外,还需对侵权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能力进行综合考量;
最后,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区的平均生活水平作为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