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且尚未进行处理的机动车辆,交警部门有权拒绝其年审流程;
而对于已完成处理的车辆,则可正常进行年审工作。
2.根据现行规定,在机动车辆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申报年度检查之前,机动车所有人必须确保涉及该车辆的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均已得到妥善处理。
然而,对于能够提供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依法给予相应的检验服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