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离婚所需办理的手续。
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一般的步骤是先去立案大厅,在那里,工作人员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必要条件,他们便会给您立案通知书。
接下来,您需要按照通知书上的提示支付诉讼费用,这样我们就可以保证法院正式受理您的案件了。
在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立案庭会把案件转交给民事庭处理。
民事庭收到案件后,会向被告方发送传票,并通知您参加诉讼。
在双方当事人都到场后,法院会组织调解(这是必须要经历的环节)。
最后,法院会根据开庭审理的情况,做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