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旱田每亩的平均补偿金为5.3万元;
水田每亩的平均补偿金则达到9万元之高;
而菜田的平均补偿金额更是高达每亩15万元。
2、对于征用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同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旱田每亩的平均补偿金为5.8万元;
水田每亩的平均补偿金则进一步提高至9.9万元;
而菜田的平均补偿金额更是达到了每亩15.6万元的惊人水平。
3、在征用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为13.8万元。
4、至于征用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为13.6万元。
5、最后,对于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仅为2.1万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