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具体阐述如下:
首先,在合同解除之后,若尚未开始履行,应立即停止履行;
反之,如果已实际执行了相关条款,则需要结合履行情况及合同本身的特性,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也有权索赔所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其次,当涉及到合同解除之际,除了受到法律的特殊规定或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另行约定之外,债权人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其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债务人未履行部分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更包括由于合同解除所引发的各种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