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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简述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5-18 18:30:09 已帮助20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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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贿赂罪与贪污罪的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范畴的界定以及犯罪目标内涵的差异上。
具体来看,贿赂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于国家公务人员这一特定群体;
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除此之外,还涵盖了接受委派负责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士。
从主观意图角度看,贪污罪的行为人旨在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其所主管、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
而贿赂罪的行为人则是以非法占有他人或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作为其犯罪动机。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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