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继承人遗留有遗嘱时,其所拥有的债权将依据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分配;
倘若未留遗嘱,则依照以下所述继承顺序,由法定继承人依法进行遗产分割: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在继承过程中,将优先考虑并给予第一顺位继承人以继承权,第二顺位继承人将不再享有继承权利;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遗产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