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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的要求,遵守法律吗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的要求,遵守法律吗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5-18 11:10:17 已帮助25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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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的要求,遵守法律吗
在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必须符合立足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土地用途的明文规定,坚决避免对已有的用益物权造成任何形式的不当侵害。
而针对划拨方式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予以严格限制。
在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可采用出让或划拨两种方式进行。
对于诸如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存在两个或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情况,应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争性的方式进行出让。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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