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者频繁发生擅自离岗的行为且其严重程度已逾越用人单位所设定的规章制度范畴,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裁员处理,并解除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此外,对于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亦有权利单方面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
1. 因严重疏忽履行职务职责,试图谋取私利,给企业带来了极其深远的损害后果;
2. 在试用期期间,被证实表现未能达到用人单位的录用标准;
3. 因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