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行驶中,若驾驶员违规闯红灯引发了交通事故,尽管如此,投保人仍然有权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然而,以下情况则不适用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
驾驶员未经合法认证或持有驾驶资格证,又或是在饮酒后驾车;
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闯红灯并不属于交强险赔付的免责范围内,因此,即使是因闯红灯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