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不动产的产权问题时,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都规定了清晰且明确的权益划分原则。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不动产产权证书上明确标注为单独所有,那么这就意味着您的妻子并未被列入其中,也就是说,无论这个不动产是在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获得的,只要它的产权证书上只写着您的名字,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栋房子就属于您个人的婚前财产,您的妻子依法并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然而,如果这个不动产的产权证书是在您们结婚之后获得的,由于它已经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即便产权证书上仅有您一方的姓名,您的配偶仍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来主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