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得强调的是,在涉及到小产权房拆迁的赔偿事宜上,其补偿款项理应归属权属人所有。
2、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我们面对小产权房的拆迁问题时,若存在拆迁补偿款,那么这笔补偿金无疑应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享有。
3、再者,关于小产权房的拆迁事宜,我们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尤其是针对小产权房能否进行公开市场交易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由于土地属性的特殊性,此类房产并不具备交易资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