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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产权属于谁

拆迁安置房产权属于谁
现在,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扩大,许多居民或者村民都面临拆迁,政府对于拆迁的居民或村民都会给予一定的拆迁补偿,有的地方会配发拆迁安置房。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024-05-17 09:15:09 已帮助9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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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产权属于谁
1、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应当根据相关登记记录予以确定。
按照拆迁协议的签署者,对安置房的产权进行设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应以登记在何人名下为准。
若未进行登记,则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确权请求;
2、在房屋拆迁之后,安置房的分配原则是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由于被拆除房屋属于共同共有,因此,安置房亦属于共有财产,需要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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