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位当事人皆遭受轻微伤害的情况,我们可以依照以下法律程序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务必及时向警方报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因个人恩怨或其他琐碎小事,导致另一方遭受轻微人身损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施害者可能须承担5至10天不等的行政拘留,以及200人民币到500人民币之间的罚款。
若情节有所减轻,那么相应的惩罚可能会降低至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500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对于普通民事纠纷引发的肢体冲突,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调解。
若调解能够顺利达成,则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
然而,若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或者双方未能严格遵守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此外,受害方还可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若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受害者构成伤残等级,还需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