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费用(亦可称之为房屋重置费)主要是为了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有效弥补,具体的计算方式则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与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支付。
2.周转补偿费用主要是用于对那些在拆迁过程中需要临时居住或者寻找临时住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给予适当照顾,这部分补偿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实际情况,以其临时居住条件为基准进行划分档次,然后再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最后一项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是为了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而设立的,其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差异以及政策规定等因素有所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