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侵占他人或公共财产,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会面临不同程度的罚金处罚;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处罚;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如果本法中有其他相关规定,也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