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公司股东寻求撤资的情况时,通常仅限于资产溢价。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所述:
若选择进行减资行为,则应首先降低注册资本;
倘若存在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科目,则需将其剩余部分先行用于抵扣原始资本溢价部分,若仍无法全部抵扣,则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从盈余公积中的“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中进行扣除。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