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贷款的名义下,借款人被要求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用”、“保险费用”、“押金”等项目,这实际上是伪造银行流水,故意制造出您已经获得合同所规定的所有贷款的假象。
然后,他们恶意地宣称您存在违约行为,并要求您立即归还所谓的“虚高借款金额”。
上述行为均属于典型的“套路贷”模式,可能涉及到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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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