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债务人为逃避偿还责任而实施的恶意财产转移行为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凭此撤销权来有效维护自身正当的债权权益;
同时,倘若在离婚案件中,有任何一方存在故意隐瞒、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在离婚之后,另一方则有权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追讨并索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