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雇于外派公司的员工遭遇岗位调整和薪酬降低的情况,以下是他们可以采取的法律维权途径:
首先,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合理的沟通来解决问题;
其次,他们有权向位于乡镇或街道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机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是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
此外,他们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他们还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