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面临拆迁补偿不合乎期望这一情况时,当事人应当首先保持积极主动的态度与征收方展开磋商,寻求满足合理补偿需求的方案。
若经过努力协商未果,符合法定条件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民事诉讼途径以期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当拆迁补偿条款未能达到预期标准且已签署相关文件时,由于签字盖章行为使得拆迁补偿协议已然具备法律约束力。
除非被拆迁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签字并非出于自愿,亦或拆迁补偿条款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现象,否则试图推翻或撤销该协议将变得极为困难。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