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达成共识的服务期可延长至超越劳动合同期限。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际,但服务期尚未达到预定时限之时,符合条件的劳动合同应被顺延至服务期的最后时刻;
如若各方另有特定书面协议,则遵照该协议执行。
公司向从事特殊岗位或拥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员工提供专门的教育培训支出,应对这些过程中付出辛劳和努力的员工签订正式的服务期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